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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8日与先生完成涉外婚姻注册的荒唐小插曲

2017年9月28日,我和老公完成了涉外婚姻登记。整个过程很顺利,但中间还是有一些荒诞的插曲。希望与大家分享,以免走弯路。

现在结婚登记的材料和手续越来越简单了:

外国人在本国或中国驻本国领事馆出具单证,然后进行认证。中方准备户口和身份证。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当场拍,也可以自己准备。大小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咨询。外国人持护照(来华签证)、单身证明,中国人持户口、身份证、三张照片在中国户口所在地办理涉外婚姻登记。填写表格,注册,领取结婚证。

如果一切顺利,红皮书大约一个小时后就可以上架了。

我和老公在上海工作生活,需要赶回我户籍所在地的黑龙江哈尔滨去登记。由于想选个好日子报名婚姻登记处,所以第二天到了哈尔滨,就打电话再次确认了材料,甚至材料的颜色和中国大使馆认证材料的印章等细节。

报名当天,我们带着文件到民政局。当婚姻登记员审查我们的文件时,他质疑我丈夫的单身证明。丈夫的单身证明是在他的国家签发的,他们国家没有明确的单身证明,只有类似户籍档案的材料,上面的个人身份是离婚的。当时婚姻登记处,丈夫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,表示该材料可以作为单身证明。之后,他将材料带到了中国驻本国大使馆进行认证,整个过程没有任何问题。但是,婚姻登记处只接受带有“单身”和“未婚”字样的单身证明。离婚这个词不能通过考试,也不允许有任何其他描述。我们需要去领事馆重新签发单证。这意味着我们要到北京或上海的领事馆重新签发单证,而且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证。距离远,时间紧,最重要的是,丈夫有结婚史,单身证上不可能出现单身或未婚的字样。两国对单身身份描述的理解导致注册不成功。我们表达了我们的困难,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非常理解。经过协商,翻译改为,注册成功。

此外,各省对涉外婚姻登记的材料要求和程序也不尽相同。希望对你有帮助~

关于作者: 情感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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