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作为国家内部行政事务的一部分,历史悠久。几千年来,中国的各个朝代都有官员或机构来管理民政。
西周时期,地方官吏掌管民政。秦朝的民政由丞相管理。汉代掌管民政的官员是丞相司徒(司徒)和民曹尚书。晋中书令,下辖屯田尚书,左民、右民郎官均掌管民政。隋朝在中央设立民政部,主管民政事务。唐代改民政部为内务部,仍掌管民政事务。宋、元、明、清各代均设户,掌管民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清政府设立民政部。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设立民政部管理全国民政事务,民政部成为独立的行政机构。到清末,民政机关主管的业务范围广泛陕西民政网,包括现代民政、人事、公安、卫生、国土、工程建设、宗教事务等部门,成为综合管理机构. 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国民政府设内政部,管理民政。1935年,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,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成立司法内务部,主管民政事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中央人民政府设立内政部主管民政事务。1969年废止。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”,沿用至今。
陕西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发祥地之一。自西周以来,陕西就涉及救济、移民、行政区划等民政行政管理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,陕西的民政机关先后动用了政治特使专员、内政厅、陕西省人民政府民政厅、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民政劳动大队、陕西省革委会民政局、陕西省民政厅。1983年改为“陕西省民政厅”,沿用至今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由于业务发展的专业化和政府部门职能的分工,省内先后成立了近十个局级单位陕西民政网,承担原民政部门的业务。陕西省民政厅的主营业务可分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、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、社会事务专项管理四个部分,共30项。大项目和小项目68个。. 虽然民政业务范围不断调整,但“